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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造食品安全环境 促进放心消费发展
2009-03-26 08:51  文章来源:普兰店市酒办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          营造食品安全环境 促进放心消费发展

  普兰店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根据市贸易发展局安排部署,以“消费与发展”为主题,在今年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早上7:30分,在站前广场设立展台摆放真假酒和宣传板,发放宣传材料,向消费者宣传、讲解识别真假酒方法,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。酒办当日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,并在当天集中到铁西开发区指定地点销毁假啤酒31箱,劣质白酒金六福、道光廿五、滋补老窖等1180瓶,桶装白酒310桶,总价值约1.1万元。为建立“消费与发展”的长效机制,具体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市民喝上放心酒。
  一、抓流通,建立酒类市场准入制度。
  根据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建立酒类市场采购“准入”制度,凡是采购外埠酒类商品的单位或个人,签定保证质量责任书。谁采购谁负责,严格控制,层层把关,把好“入口”关,确保消费者饮酒安全。
  二、抓管理,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和溯源制度
  依据辽宁省《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加强对经营酒类商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,现已对65个酒类批发单位进行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。同时加强随附单管理,单随货走,单货相符,追根溯源,一查到底,对2787个零售网点进行登记在册,网上管理,堵决漏洞。
  三、抓查处,净化酒类市场,营造安全环境。
  围绕“批发管严、零售备案、协调服务、重点打假”的工作目标,在流通领域严格执法,确保酒类流通安全。在抓好建设过硬的执法队伍的基础上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。做到:依据一个“法”字,突出一个“查”字,加强一个“打”字,落实一个“化”字,认真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,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,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,真正维护法规的尊严,彻底清查,不留死角,使假冒伪劣酒无藏身之处。
  加大了打假力度,强化了市场管理。春节期间共查获假“金六福、道光廿五、滋补老窖、大小绵竹”等各种不合格白酒368瓶,假啤酒70箱,罚款1.2余万元,有效地遏制了售假的不法行为,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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